名称 | 要求 | 基础分 | 加分标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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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类 |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*(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,家庭合法产权在51%以上,下同),儿童入户在该房产。 | 80分 |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 | 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(养老+医疗)每满1个月加0.1分
,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。 |
第2类 |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*,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。 | 75分 | ||
第3类 |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,且儿童入户在该房产:
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,并有合法证明材料; 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%以下; ③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*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; | 70分 | 按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(如水电费、煤气费等),每满1个月加0.1分,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| |
第4类 |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,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:
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,并有合法证明材料; 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%以下。 | 65分 | ||
第5类 | 学生为福田户籍,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。 | 65分 | 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得签发日期,每满1个月加0.1分;(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加2分。无需开具纸质证明,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) | |
第6类 | 儿童为非福田户籍,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。 | 60分 | ||
备注(本表根据福田区教育局公示文件整理,仅供参考):
①申请儿童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,视为放弃加分。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,计算截止时间为学位申请当年4月30日,如果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,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。 ③社保累计加分,计算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,在疫情期间中断得不受影响。 | 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