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

类型分类分值
基础分
户籍深户学区内户籍且户主是其父母30
南山户籍26
其他区户籍20
非深户(含港澳籍“双非”适龄儿童)父母一方深户一方居住证(含双深户)20
父母双方均办理居住证18
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办理了居住证(含父母单方是深户,另一方无居住证)0
父母一方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
住房购房 父母产权51%(含)以上,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,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年以上40
3年以上2年以下38
2年以下1年以上36
1年以下34
父母产权占30%(含)至51%(不含)30
父母产权占30%(不含)20
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(需提供街道办证明)20
学区内持有单位自建房(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)15
租房政府廉租房、公租房、周转房(转租户不能申请)20
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,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20
单位宿舍居住2年(含2年)以上9
居住不满2年7
租房5年以上15
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12
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9
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7
温馨提示: 提供红本“租赁凭证”的才能积分,提供蓝本“房屋租赁信息”的不能积分;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的享受加分: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;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。 非深户儿童家庭居住时间连续不满1年的,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;深户儿童家庭居住时间连续不满1年的,可以申请学位,但本项不积分(说明:连续居住满1年的计算,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)。
加分项社保深户该加分项按11.5分计算11.5
非深户单社保截至2020年4月30日。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开始积分,之后每满1月加0.1分最高10
双社保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同时加纳养老,医疗保险(不含补缴)时长超过72个月1.5
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同时加纳养老,医疗保险(不含补缴)时长超过72个月,且申请人具有深圳小学6年学籍1.5
计划生育独生子女1
户籍时长学区内户籍人口或南山区内非学区户籍人口,满1年加1.5分最高7.5
南山区外深户,满1年加1分最高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