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别 | 户籍住房情况 | 基础分 | 累计加分标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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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类 | 盐田户籍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。 | 95分 |
1.深户儿童,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.01分,累计不超过2分;其父母为非深户的,无加分;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,无加分。 2.非深户儿童,父母均为非深户的,按父母一方缴纳在深“养老+医疗”的社保时间,每满一个月加0.01分,累计不超过2分;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。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,无加分。 3.具有产权房,且有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,按发证日期,每满1个月加0.01分,累计不超过2分。 4.租房且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《房屋租赁凭证》的,按登记备案时间,每满一个月加0.01分,累计不超过2分。 5.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另加0.2分。 | |
B类 | 深圳其它户籍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。 | 90分 | ||
C类 | 盐田户籍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。 | 85分 | ||
D类 | 非深户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,符合其他就读条件。 | 80分 | ||
E类 | 深圳其它户籍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。 | 75分 | ||
F类 | 非深户,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,符合其他就读条件。 | 70分 | ||
说明:
1.产权房是指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,包括商品房、自建房、集资房、商务公寓、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。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(含商务公寓),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%以上(不含50%)。 2.累加分中,自有房属自建房、集资房、原居民祖屋、祖辈房(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名下房产)、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,住房项不加分。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。 3.累加分中,持《内地居民采集表》或蓝本《房屋租赁信息》的,住房项不加分;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。 4.累加分中,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,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,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;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,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(含3个月),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,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。 5.《房屋租赁凭证》的积分方法: (1)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《房屋租赁凭证》的,每满1个月积0.01分。 (2)2022年秋季学位申请,非深圳户籍儿童持有2021年4月15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《房屋租赁凭证》,系统对红本《房屋租赁凭证》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。 |